[其他] 求救,马来西亚实质受益人问题

楼主: lun0120 (Lun)   2022-03-17 00:03:51
遇到一个问题
纳闵特区实质受益人是以持股25%为标准
其余马来地区是比较严格的20%
今天如果是一家在纳闵的银行
我开的公司也在纳闵,跟他往来是适用25%应该是没争议
但如果我的公司设籍在其余马来地区,但又跟纳闵地区的银行往来
这是后是适用25还是20呢
请问有商业法律高手能解答吗
非常感谢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2-03-17 00:35:00
不但是商业问题 还是跨国商业问题...法律跨国如跨山 为啥你期待台湾的ptt站有人解答...
作者: jacvky (风华绝代的正义)   2022-03-17 08:42:00
商业问题非本版范畴,你没看版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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