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2022/01/09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只有我方受伤,有验伤,左肩及左手肘挫伤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有报警,也有做笔录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对方有强制跟第三人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五、事实经过:当时我骑乘机车在单线道减速停止红灯,一停下来的时候对方驾驶“出租车
”直接从我后方左切闯红灯(跨双黄线逆向)结果他的右后照镜撞到我的左肩和左手,对方
当时并未马上停在路旁处理的意思,而是驶进下个路口,直到我直接下车拿起手机报警对方
才靠在路旁边回转回来处理。
初判表我方完全无肇事责任
目前已经提告过失伤害。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六、问题:目前只有我方有受伤跟车损,医药费跟车损单据价格落在3000多块钱,传短信告
知对方出险,结果对方还回复说车祸就是两边都有问题这种鬼话,原本想说收据的钱凑一凑
5000块钱可以解决,结果对方还据以力争的想跟我讨价还价,所以过年期间直接提告过失伤
害。
保险公司打来的时候问希望多少钱和解,我说30000,我也表明我是用刑事的方式来算了。
保险公司直接回复这价钱不可能,除非他的保险人要自己拿钱出来贴。
想问大家30000这价钱很过分吗?因为找到的刑事判决金额也至少是一个月多起跳,这还不
包括民事上的损失。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