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朋友H在2019年跟我借钱,开支票做担保, 说要按时还钱却只还一点点,
还威胁我如果跳票就一毛都拿不到, 也曾说要变社会事
我受不了了, 在今年提民事
没多久, 我就收到刑事传票, 我是被告, 罪名侵占
除了他开的支票,我没有拿他任何东西
而且最后一次他说他还我四万元, 我没把票还他
所以我推定他应该是告我侵占他的支票
顺带一提
两万是嘎两张一万的支票
另外两万是偿还五万元支票, 等于他还有三万没还我,我可以不还他支票吧?
问题:虽然我觉得他是要告我侵占他的支票, 但也许他是乱告我侵占他其他的东西
在现场我可能会紧张, 话说得不够好
请问一般侦查不公开的庭, 大家会请律师吗?
还是以只要收集好资料跟证据, 自己去就可以了?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