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管委会委员职务资格争议

楼主: jun21693 (Jun)   2021-10-11 23:07:05
事实经过:
前阵子社区刚刚举行完第一届区权会,会议中表决通过管委会主委、副主委、监委、财委资
格为“具有区分所有权人身分并常住本社区住户”担任之。
但在委员自行推选职务时,因为是第一届所以住户之间不清楚彼此居住状况而推选出委员职
务。
目前建商还没向权责机关报备,但被推任为主委的住户遭其他住户发现并未实际居住在我们
社区而是将房产出租,因此有其他居住在本社区的住户想要将主委推翻。
问题:
1.想请问规约若以已明订委员职务必须由“常住在本社区住户”担任之,那个谁必须负责委
员资格审查?(建商/管委会/物业)我们的理解是否物业必须审查当选委员资格,因为物
业应该了解住户出入状况。
2.若因资格不符社区规约规范,请问其他住户可以什么方式推翻主委资格?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1-10-11 23:23:00
规约怎么写的就怎么办啊...
作者: Yyyyyy   2021-10-11 23:37:00
定这种规约就自业自得啊 住多久算"常"?6个月?2个月?1个月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1-10-11 23:47:00
规约没规定管委会成员如何改选或罢免吗..
作者: eduishappy (开心就好)   2021-10-12 01:53:00
风评差怎么还有办法选上呢?这似乎有点前后矛盾的感觉
作者: Jasy (傑西)   2021-10-18 01:45:00
他是所有权人其实很难管他常不常住 除非他是非所有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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