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小弟朋友住在社区大楼
最近管委会重选
他家楼下住户选上新主委
昨天新主委以朋友晚上制造噪音为由封锁朋友进入社区的资格
(删除社区门口和电梯的感应扣)
(朋友表示他晚上都很轻声细语,推测是水锤效应)
(之前都解释过但对方不接受)
报警后警察建议提告“强制罪”
但也表明诉讼旷日费时
判决出来之前他们也无法介入
目前朋友一家在饭店安顿
问题:
1.请问警方说的判决确定是一审完就有强制力?还是要等三审定谳?大概要多久?
2.这期间的住宿费可以求偿吗?是提刑附民吗?是实报实销还是每人每日多少钱?
(目前一家三口住饭店2800/日)
3.这个可以提精神补偿吗?莫名其妙就有家归不得了
4.被告是主委还是管委会?是不是就算赔钱也是全体住户赔所以主委才会踩这么硬?
5.有没有其他比较快的办法可以让朋友早点回家?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