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女友在火锅店上班,薪资福利是给月薪32k月休10天,一天9小时。
5月中开始因为疫情关系大减班,截止7月底总共只有上24天班(5月12天、6-7月各6天共12
天
现在的问题是这三个月薪水都发32k(减班却没少发薪水),员工都没人问清楚,
最?
5-7月
总发薪32000元X3=96000元
96000元-58839元=37161元
实质上这个三个月只有领到37161元
疫情前老板娘有用GOOGLE表单让他们签以下同意以下内容:
因疫情严重,请问您是否愿意接受店休,并以实际上班日计算当月薪资,如未达基本工资
,
问题:
1.资方让员工预放假是否合法?
2.这种作法是否有规避发放每月最低薪资之事实?
3.上方google表单同意事项是否合法?
4.若离职须归还工资是否合法?
5.资方表示发32K有超过最低薪资,却又说是给他们预支,这样合法吗?
6.如果我们向资方要求每月应该要领到最低24k,三个月共72k,扣除之后偿还多给的薪水
是否合理?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