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 遗产税免税证明书上的继承人或受捐赠人

楼主: ascot (爱睡觉的猫)   2021-04-22 16:09:50
不好意思想请教各位先进,
近来八杆子打不著关系的亲戚告知祖辈有块地要继承,
去国税局调出遗产税免税证明后,
在继承人或受捐赠人字段的人数和现在出来喊要分的人数对不上,
请问会有有资格继承的人没出现在这份文件上吗?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21-04-22 16:21:00
遗产税免税证明书之继承人,国税局就是按照遗产税申报人给的资料照抄,国税局基本上并不会还去查核户政事务所的资料是否确实?地政事务所审查人员就会查核户政事务所的资料,因为万一出事的话,他们要赔钱。现在户政事务所(包括很多政府机关)因为个人资料保护法或其他情况而采“防御性行政”,导致要查被继承人、继承人等户籍誊本的难度愈来愈高。 如果是那种几十个以上共有人,而不动产没什么价值的话,不如不要继承,让政府依土地法第73条之1来列管、标售,继承人只要等著领钱就好了。 我举个例子:被继承人仅有配偶及兄两个继承人,结果并无法以单独一个继承人申请被继承人、被继承人之父、被继承人之母的死亡除户誊本以及两个继承人之现户誊本。我还事先把继承系统表准备好,也是不行。公务人员就是愈来愈保守而采“防御性行政”。最后是以被继承人之配偶及兄两个继承人联名申请,才有办法申请到整个继承案件所需要的全部除户及现户誊本。正常来说,遗产税(免税或缴清)证明书上的继承人,要跟继承系统表上的继承人符合,只是再转继承的话,被再转继承人还得将被继承人之遗产以法定应继分再申报一次遗产税。 至于说谁有继承权,还得依户政事务所申请出来的户籍誊本,来将继承系统表制作出来后,才能判定。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