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
4/8号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对方脚破皮,应该无验伤单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警,做笔录,无破坏现场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当下无联络保险公司,双方都有保险
五、事实经过: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HlmcxStCT1c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dQluSOYSUes
我路口转弯车,对方直行相撞
撞击点为右后照镜
我的时速16-18
对方笔录时声称时速30-40且刚起步
六、问题:
就表面上原因我是主要肇因,初判应该也是对我不利,但当下经过路口速度我也有减速,
也有查看后方来车,对方距离尚远,此时有救护车鸣笛声,我就先去找在哪边避免挡道,
并缓慢右弯,
然后就被撞了,回家看行车记录器对方疑似为了抢黄灯要往我右前方加速钻过去,完全无
减速,且车速不会只有30-40,这个案件有机会翻吗?
还是只要转弯都必须等到右侧后方完全无车才能转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