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ugawa (噜嘎挖)
2021-03-26 18:03:00事实经过:
各位法律大神好
家父自我年幼时离婚,之后素未谋面。
之后家父再婚后生了一个孩子(同父异母的弟弟
得知他离开人世后前往参加葬礼与新家人见面
在原生家人建议下办理抛弃继承
抛弃继承进度已经核准
问题:
近期得知家父生前有跟中区国税局承租土地,林务局表示需要我的印章?原因为新妈妈要继承
同父异母的弟弟保险受益人原本是父亲,现在变更受益人也需要我的印章?
因本人已完成抛弃继承相关手续,现在突然这样问让我疑惑不安,
先跪谢各位帮 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