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besteam0 (besteam)
2021-03-17 08:35:06事由:
因看屋时仍在装潢,贴的塑胶地板全部都是油漆的粉尘,当时仲介说卖方一定会清干净(这
部份我没证据,只有交屋后在Line上向仲介抱怨说你们曾说屋主会清的,他只回“对不起”
)。
交屋时,因为屋主和仲介请人清了二次都清不干净,屋主改口说这是我看房就有,属现况交
屋。
交屋当下讨论很久,最后代书提议履保扣尾款5万,并在履保上注明2周内完成清洁。双方同
意后完成交屋。
2周过去了还是没动作,无奈之下因要搬入,只好请人重新贴花了5.1万,入住。
履保那5万就一直放著没理。
过了4个月,用Line和卖方询问是否愿付我所支出的一半,2.5万解决。他回卖屋前后已花了
额外许多费用,只愿付1万。
问题:
我想申请调解,是否能同一件事,对仲介和卖方同一个调解庭?
对仲介,我仅有这样的证据,有用吗?
我Line上说2.5万,但调解求偿5万,合理吗?
因为怕一般调解他不来,又已经过5个月了,拖下去过了6个月的期限。是否建议直接提告民
事物的损失,以便直接的进入强制调解庭呢?
感谢大神帮答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