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
2020/06/10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对方碰碰车一次撞倒3台机车
3台机车皆有受伤,有叫救护车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无破坏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皆有联系保险公司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当天天气晴朗,视线清楚,我与同行友人骑机车在中华路等待红灯,车速为静止,对方称
未看见红灯,从右后方撞上,当时友人连同机车被撞飞出去,我因为外套抽绳被轮胎卷住
,被撞飞后又被向后扯撞上对方汽车,后续救护车抵达即送到部桃急诊。
六、问题:
车祸后对方可说是0关心0慰问,常常打电话不接讯息不回,几乎都是我主动联系才能找到
人,我因为左侧身体撞上对方汽车,左膝盖、左手腕、左手肘、左肩都有严重挫伤及外伤
,以轮椅代步及绑手臂吊带约一个月。
医疗金额加上请假的工作损失两个人一共向对方请求15万元,对方告知没有理赔意愿,叫
我们去告他。
现已结束侦查庭,想请问如果提高精神赔偿是否可行?谢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