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遇到类似的情形
但只是目前检调还在侦办 根本还没传我出庭
想请问是不是直接提出民事比较安全?
不然岂不是刑事拖超过两年民事就直接倒了?
还有 到底应该用返还不当得利还是损害赔偿比较容易?
虽然被告是累犯但目前是潜逃出国状态
也不知道他会用啥来抗辩
只是我觉得损害赔偿在那里故意或过失甚至与有过失一堆狗屁
会不会到最后遇到某些中古世纪生物法官就又败诉了?
个人认为应该用不当得利?
但大部分律师都告诉我诈欺就是用损害赔偿要件最标准
我有点不太能理解
※ 引述《no10798254 (扛爸子)》之铭言:
: 事实经过:
: 去年被骗一共12万新台币
: 后来委任律师告刑法诈欺
: 于去年8/28简易判决出炉
: 对方被判执行刑4月并没收不法所得
: 问题:
: 想请问如何知道对方有无缴回不法所得
: 我该如何申请拿回?
: 当时律师是建议我再告民事来讨,
: 此事因工作忙碌就搁置至今,
: 是否一定要告民事才能取回?
: 再告民事诉讼有期限限制吗?
: 刑事简易判决是2020/8/28出炉的
: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