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声请检察署补发不起诉书

楼主: KrazyKat (Kat'sComin2Town:))   2021-01-28 18:20:18
之前曾经因一些纠纷告过对方公然侮辱
最后检察官不起诉可是我把处分书搞丢了,
目前又因为某些原因需要这张不起诉处分书,
由于事情已经过了四年多,
想请问是否还有可能声请补发?
由于案号都不记得了
该如何撰状?
谢谢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21-01-28 18:29:00
不起诉处分书可以申请补发。请询问各地检署为民服务中心。 Q:请求解除“警示帐户”,应向何机关申请?A:“警示帐户”系警方侦办犯罪时,依据“银行对疑似不法或显属异常交易之存款帐户管理办法”向金融机构提出警示之注记,是以当事人若因涉司法案件,帐户遭列为警示帐户者,可于案件终结后,由帐户所有人可持确定之不起诉处分书、缓起诉处分书(含履行条件执行完毕证明)或判决书(有罪判决书另应检附执行完毕证明)迳向原通报单位申请解除警示帐户,再由原通报单位函请金融机构为之即可。倘不起诉处分书、缓起诉处分书、判决书遗失,可具状向法院或检察署声请补发。 Sorry!你这件是有关公然侮辱的案件。
楼主: KrazyKat (Kat'sComin2Town:))   2021-02-01 00:48:00
多谢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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