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 未签协议书遭会议中公然唱名

楼主: honorpan (差一点)   2021-01-14 18:31:30
事实经过:
本人任职私校,学校近年来招生人数一年不若一年,因此自去年起将学校老师与职员薪俸
中的学术研究费与专业加给打五折,并逼迫老师职员事后签订同意五折协议书。若有不签
的同仁(包括我),则于临时校务会议中由校长宣读未签协议书员工姓名施压。
问题:请问这可以提告吗?要依什么法条呢?
谢谢大家
作者: km0220 (Jimmy Yang)   2021-01-14 18:50:00
不签"劳基法10-1",施压你可以无视。讲得简单就是降薪水,你可以拒绝。不对欸,教师是教师待遇条例,我来翻翻上面我回的你先跳过,囧。不适用劳基法...看了一下,你可以拒签,校方未经同意是不能变更你的奖金那些等等的。至于你说的压力真的无视就好,但你要面临可能的续聘(裁员名单)问题。前提裁员合法通报。如果没收到你的完整薪资奖金,可通报教育部依教师待遇条例23条开罚。他怎么施压,有贬损你什么地方吗?为啥会想告诽谤?你只能无视这种无聊的宣读,除非他有恶劣的言论再另说。那你有这种感觉就去告,起不起诉是检察官的事情...你要请假开侦查庭。祝福支持你~工作不开心换就对了。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1-01-14 21:07:00
感觉被侮辱...那...你感觉好就好
作者: spirit119 (精神分裂)   2021-01-15 08:37:00
这篇我主观上也觉得被羞辱我也可以告吗
作者: sindyevil (暂离)   2021-01-15 09:33:00
对方有些话要具体一点让社会公判才能去认定侮辱或者其他, 也不少对话当下不觉得,之后回放才知道内容的严重性,前提是要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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