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我跟一家化工厂买一化学品,该公司要求先付款后出货
待我付款购买收到货后,却不肯提供"SDS"跟"COA"
SDS:Safety Data Sheet 安全资料表
COA:Certificate of Analysis 成份分析表
问题:
已跟对方索取,但对方不愿提供
要求退货退款,对方也不愿退货退款
因之前购买化学品,厂商都会主动提供此两资料
想请问一下,是否有法规规定贩售化学品时一定要提供COA跟SDS
特别是COA,因为我跟对方购买时,必须要知道该产品主要成份是?
其产品规格是否有达到我的要求(例如纯度、含水率等)
备注:
我自己GOOGLE之后有看到这一条,不知道是否可以用这一条款要求退货
职业安全卫生法 第 10 条
雇主对于具有危害性之化学品,应予标示、制备清单及揭示安全资料表,
并采取必要之通识措施。
制造者、输入者或供应者,提供前项化学品与事业单位或自营作业者前,
应予标示及提供[安全资料表];资料异动时,亦同。
前二项化学品之范围、标示、清单格式、安全资料表、揭示、通识措施及
其他应遵行事项之规则,由中央主管机关定之。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