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我在7/2早上下班回家途中发生车祸,12/17有去土城法院提告过失伤害了,但是到今天两
个星期了完全无消息,查过刑事程序是要先开侦查庭,但一直都没有传票(是这样讲吗?)
寄来通知几时开庭。
问题:
请问我12/17提告了就代表不论后续侦查庭或正式开庭有无超过半年期限,都算是完成在半
年内提告的权利吗?我可以去电土城法院询问进度吗?
警察的部分监视器录影证据应该会继续保留吧?因为当时我没行车纪录器,完全只能依赖
警察调阅的附近监视器录影。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