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
2020.10月份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我受伤,有开验伤单。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侥幸心态并没有报警,之后去警察局看监视器也没有录到。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我骑共享机车,对方是轿车。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小巷子内我直行准备红灯停车,对方从我右侧前方来,转弯过大到我这边的车道碰到我车头
,因为不让车倒地用手膝盖撑住,当下因为赶时间也不觉得太严重的侥幸心态没报警,对方
陪我千元离开。
问题是有关共享机车赔偿,三天后才接到电话说有侦测到撞击,我老实说有发生车祸愿意赔
偿,一个月后收到的赔偿报价单,价格与想像差异太大(车辆维修报价单共一万多 ),就
希望共享机车公司方能够罗列新的项目给我,以电话商谈的过程中觉得对方不愿意给出更多
证据证明,例如:我使用机车前的照片与使用后的照片去判别哪些项目是我该赔偿的,也许
是先前租借的人造成、或是落地折旧的问题,公司方表示:没有要我陪营业损失所以打五折
的价格赔偿,因我认定我只需要排前土除组+后照镜项目,他说如果我不同意会转交公司法
务部处理。
后来便收到这样的信件:
https://i.imgur.com/4KOPuN1.png
https://i.imgur.com/GuX1Mkf.jpg
六、问题:
想先去调解委员会处理看看,但感觉公司方是想要我速速赔偿,不然就要进入民事了是这样
吗?接着不晓得如何处理了!
Ps对方说客服时间是平日9:00-17:00,有时候因为上班接电话有困难,就已经约好固定时间
打来,结果对方提前打来我没接到,发了楼上那封信给我。
我也知道之前错了,以后不管车祸严重性应该都要报警处理:(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