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朋友与前夫所生之儿子(2x岁,目前因过往案件服刑中),于去年九月可能因感情与债务纠
纷被多人强掳上车至郊区,并遭多人殴打头部与四肢致重伤,再弃置于郊区,后经友人紧
急送医捡回一条命。(当天亦有新闻播出)
因加害人销毁行车记录器资料(朋友私下与其中几位加害人通过电话并留有录音),在无确
切证据下几位被起诉者连同串供,一审结果仅伤害罪轻轻带过,且未起诉所有加害人,对
方也未寻求和解...
问题:
1.该如何将对方从重量刑...
2.该如何将不起诉之加害人一并起诉...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