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 资遣

楼主: x800 (^^)   2020-07-14 14:47:57
事实经过:
公司发信通知说"由于组织调整,无适当工作可安置,本公司已于民国109年6月11日通知您安排进行工作职缺转任,若您于民国109年8月31日
前未完成转任手续,则双方最终确认协议方案如右:维持原工作及职务至民国109年8月31
日止,公司并依劳动基准法第11条第4款规定,自民国109年8月31日起终止您与本公司之
劳动契约,特此敬告。"
问题:
1. "组织调整,无适当工作可安置"是符合劳基法第11条第4款(业务性质变更,有减少劳工
之必要,又无适当工作可供安置时。)吗?
2. 劳基法第11条第2款"亏损或业务紧缩"指的是整个公司还是一个事业部or处呢?
3. 虽然在8/31前可在公司内部找其他单位, 但因为公司把增补单锁住其实也没单位去, 不
知道这样是否合法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sindyevil (暂离)   2020-07-14 15:41:00
先去人力银行之类的求职网站看看公司有没开立可以接受人力需求试试看是否可以面试转换单位.至于是公司/部/处?要看你的单位本身性质,实务上曾有认同到单位,但是后面有没上诉或其他变化,就要再确认.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0-07-14 17:17:00
无适当工作可安置不是资方发个信就算的啊..资方现在不是就在提供转任机会吗如果资方说有给机会实际上没有 资遣不见得合法啊看你要不要走劳资申诉 或是拿资遣费走人...
楼主: x800 (^^)   2020-07-14 17:47:00
第四款 是业务变更 但组织虽然有变但做的东西是一样的 这样资遣吗?这样可以资遣吗?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0-07-14 17:53:00
要看公司实际情况 网络远端没办法抓药判断只能告诉你"可能"有问题
作者: michaelgodtw (可爱书生宝宝)   2020-07-15 08:32:00
调职五原则,不接受就资遣,你现在还是收集证据,直接打顾佣关系存在这种叫来阴的,快去找证据,像每个部门都锁住,这种让你赚大钱的机会企业要砍人,有正大光明的方法,它这样搞,反而落人口实 记得要去找证据
作者: cyjonas ( 一。颗。苹。果)   2020-07-15 23:10:00
蒐集好公司不符资遣要件的证明(组织确实有调整?真的没有其他工作安置了吗? 是否还有其他可胜任职缺在征人?公司真的有安排转任吗?…etc 如果你很有闲跟公司耗是有机会赢的但我觉得除非有什么重大违法状况,不然如果公司资遣费也依规定算给你了,还是继续为自己未来人生努力比较重要...
作者: michaelgodtw (可爱书生宝宝)   2020-07-16 08:07:00
不管你选择怎样,证据一定要先收集,走很简单,但公司接下来玩的不只这些
楼主: x800 (^^)   2020-07-16 10:37:00
组织调整但做的都还是一样的产品 这样就等于第四款的业务变更?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0-07-16 11:20:00
难说啊 公司业务紧缩裁撤的话的确有可能 做的一样规模小了
作者: michaelgodtw (可爱书生宝宝)   2020-07-16 16:21:00
可以用公司业务缩编,但是玩小手段就有可议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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