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前几天在FB上中部社团,讨论到关于中火的议题
其中有一人提到,以核养绿都已超过六成公投通过了
还不启用核电,我去回复他正确的公投内文与标题全然不符
讨论到后来,对方连续多次标注我的ID开始谩骂
如
1.可怜的绿卫兵
2.绿蟑螂脸皮怎么那么厚
3.绿蟑螂1450
4.赤共绿共
5.9张 - 韩国瑜 的 可怜哪 GIF档
6.绿蟑螂 - 7次
7.领薪水的1450
8.乡民辞典 1450 的图档 - 4张
9.假日还要当1450
10.绿共就是绿共
11.只是1450绿蟑螂
12.绿共喔
13.白痴没脑袋
14.看的是你的笑话喔1450
15.真的是绿共,哈喽绿蟑螂
问题:
1.因为FB要提告妨碍名誉要对出对方资料似乎很困难
但是对方意气用事贴出了他的身分证证明他是中部人
(秀出地址部分到达哪一区哪一里,条码没遮)
是否可用该张身分证对那人提告?
2.承接上文,如果他仿用他人身分证,检察官是否会对他做出其他追诉
冒用他人身份,散播个资等罪刑!来要求FB提供此人资讯
3.承事情经过所叙述的15点,第13点确定能提告外,其他14点是否也能提告?
4.去警局报案除了准备纸本的对话纪录与证件外,上需准备些什么或注意事项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