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我家厂房因为要收回自用 不打算继续租赁
但因合约没到(合约到今年五月底)
去年十一月已告知请他们我们将收回自用
请他们于今年五月底以前搬离
也有寄出存证信函 请他们在合约到期前搬离
结果到现在都还没搬离一样在工作
说什么新找的厂房还没处理好还不能搬
不然就是推托说是前阵子下大雨不能搬
已经提前半年告知找新厂房
结果他还是不肯搬离
问题:
想请问我们有什么办法解决吗?
我妈说要申请断水断电这样他们就无法继续工作
这样他们如果要耗下去势必营业损失非搬不可
但想请问这部分是可以的吗 断水断电有无违法?
合约期限已到 也有提早寄出存证信函
说明不打算继续租赁要求搬离
求合法解决又能让他们快速搬离的解决之道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