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po
事实经过:
99年父亲持99年到期的本票向法院声请本票裁定,获裁定确定后声请强制执行,债务人A
于99年某月开始扣薪1/3(无其他可执行财产)债务金额340万元
100年父亲过世,债权由3子女甲乙丙继承,有确实收取扣薪支票
103年12月底,债务人A没工作故扣薪无著,还款停止
109年(现在)继承人甲因故得知目前债务人A正稳定工作中,有稳定薪转,但因103-109
并未仔细清查财产故这段时间并无追讨、更新债权凭证等法律行为
问题:
现在继承人甲能做什么事情来保障债权?或者因为罹于时效而可能无效?
继承人甲不知道自己有没有收到债权凭证,如果103年还款停止自己没有向法院声请,法
院会发给吗?
目前这个案件状态是不是执行中但无可执行财产?是否能算是中断时效内?
已声请阅卷,手上握有当时裁定等等连串公文影本,这些资料可以拿去声请什么?
补发债权凭证?
发给债权凭证?
声请强制执行?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