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某摄影影像公司委托我作为动态摄影以及动态影片制作,多是客人写真婚摄作品,完成数
部作品后我将原作品无再制的状态放在Youtube当作作品选单,供我潜在客户参考,但近
日原摄影影像公司以过去客人仅授权他们行使肖像权使用,仅能在他们的平台公播而要求
我全数下架。
问题:
1.请问非肖像本人他们有权利这么做吗?
2.之前的合作协议有一条是我无法逾越他们直接联系原客户进行业务合作,因此我也无资
讯可以联络那些客人进而取得肖像权,资讯不对等的状态下有方法可以保有我发表著作又
不侵犯肖像权的方法吗?
https://i.imgur.com/oW1v6TX.jpg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