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交通,数罪并罚,从一重

楼主: killar (将军方文山)   2020-05-04 18:11:09
事实经过:
1.今天中午长辈收到两张交通罚单与附加的照片,内容分别是“违规跨越交通标线变换
车道”与“变换车道时未打方向灯”,各3000元罚锾。
2.长辈说:他没有违规的印象,照片也非常模糊不清,看不清车牌。
我亲自看照片,也是看不清楚车牌,所以应该不是他老花眼看不清楚。
问题:
1.照片模糊不清,看不清车牌,无法确定车牌与车主,这个申诉理由是否可能撤销罚单?
2.以前有听过一个概念:
一行为数罪,如果罪的类型相同,则从一重处之。
长辈的罚单内容是:“变换车道”是一个行为,“违规变换车道”与“未打方向灯”是
两个违规事实,这两个违规都是交通违规行政罚的性质,所以我认为应适用从一重处置

请问我的判断正确吗?
如果正确,能用这理由去监理站申诉吗?
如果错误,是哪里错了?
我个人是觉得,“变换车道”应该是一个行为吧。
感谢各位版友!!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0-05-04 18:13:00
两个事实,两个违规,两个行为。真正可以讨论行为数的是超速行驶,到底相隔多远被拍到超速能够连续处罚。至于照片看不出违规车辆这个可以申诉
作者: VL1003 (路人V)   2020-05-04 18:19:00
照片的车牌模糊,我猜是被影片检举,但你可以申诉看看啦。
作者: samnpc   2020-05-04 19:14:00
打印出来不清晰而已,通常影片都很清晰,如果影片模糊,一开始就会直接退检举人件,省时又省力。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0-05-04 20:13:00
这倒很难说 罚单又不是没出过包反正提申诉没啥成本就提提看啊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20-05-05 00:08:00
有提有机会
作者: ericekin (哈囉啊)   2020-05-05 06:58:00
就时间成本,下次别这样了
楼主: killar (将军方文山)   2020-05-05 14:37:00
非常感谢各位板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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