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租赁] 合约到期续约 半年缴优惠

楼主: henryak (幸福不灭)   2020-04-21 22:42:41
更新一下后续。
多次跟房东沟通未果,房东提出请消保官协调。
所以我也致电消保会询问,同时问了律师事务所。
结论就是:房东愿意退我一个月租金。
(这边一定又有些网友说房东很佛,
且听我娓娓道来)
律师回复如下:
https://i.imgur.com/SNYBdne.jpg
https://i.imgur.com/ZCaVKjD.jpg
致电消保会讲述大概情况,也是差不多的回复,
但因为是电话咨询,没有详细审阅合约,
消保会建议我线上申诉。
因此我再跟房东说要线上申诉,
请她提供一些基本资料
房东因为是专职房东也没在怕,
就说他自己要打电话去问,
结果他询问完消保会后的结果是愿意退租金。
至于那些说房东很佛的,
退租的时候,
也遇到一些特别刁难的地方,我也不细数了。
一码归一码。
我只想表达,房东如果不是询问之后碰壁,
从他以往的经验,跟从头到尾态度都踩很硬,
甚至说要自行打给消保会
是不可能那么佛愿意退租金的。
以上经验分享给各位乡民朋友,
也祝大家遇到好房东好房客。
此篇告一段落,后续就不另行回复。
谢谢各位网友的帮忙,感谢。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20-04-22 00:54:00
恭喜你事情已解决,但是我是觉得你运气好房东不计较。被告未于租期届满前6 个月以书面通知再审原告不再续租,充其量仅得认再审被告同意续租,但有关租期、租金或其他契约内容,仍有待双方“合意另订新的书面租约 ”而成立“新的租赁契约”,无从抹煞同条项前段及中段内容而迳认两造成立不定期租赁契约。乃原确定判决不采再审原告于前诉讼程序所为之上开主张,认本件无民法第451 条规定之适用,核无违误。【裁判字号】108,再易,5当事人间请求确认不定期租约法律关系存在之再审之诉事件:再审之诉驳回。 再审诉讼费用由再审原告负担。
作者: MELOEX (MELO)   2020-04-22 00:58:00
如果他回回来看的话XD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20-04-22 01:02:00
XDDD
作者: ericekin (哈囉啊)   2020-04-22 05:49:00
你算运气好,消保官只协调但没啥效力,一般房东即便最后结如上述,也会用时间跟你耗,但结果看来是如你意的!这样就很好了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20-04-22 10:15:00
肯透过消保官跟原po协调 这个房东感觉还OK阿至于刁难或是其他与房东沟通的问题 毕竟只有单方面的论点 不能多做判断
作者: zoin (zoin)   2020-04-22 10:58:00
erickein说的是实话 押金结算谁欠谁 看谁怕麻烦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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