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2020/04/12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本人(副驾):无受伤
朋友(驾驶):送医后发现小腿骨骨裂已开刀处里,目前暂无其他症状
对方:当下看起来一定是有受伤,但他弃车、弃手机、甚至连拖鞋留在现场就跑了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警有叫两台救护车,但警察跟救护车来之前,对方就不见了
同事由救护车送医,我留下来与警察问话做纪录,现场无破坏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我方车有保强制险、第三责任险、超额险,伤者还有保个人意外险
五、事实经过:
我方于12日凌晨2点于路过一处省道时车辆抛锚
事发地点为双向各两线道、无路肩、笔直无上下坡有路灯之路桥
我方打双黄灯滑行到路边后,因为本身工作的关系车上有反光三角锥
驾驶及副驾下车走至后车厢准备先摆警告标示,再进一步确认车况
在摆设交通锥的时候,被后方一辆完全没有刹车的机车骑士撞上朋友及汽车正后方
从完全静止下车到碰撞发生,中间的时间超过两分钟
对方撞击当下车头全毁可见速度应该不慢
人倒地不起没反应,地上甚至有血迹
我朋友倒地后无法站立,到院后确认是骨裂
在我安置好朋友后,发现他醒过来我随口问他‘你人有没有事’‘你是不是喝酒’
对方皆无回应,为避免二次车祸,我到远方放置交通锥后回过头来
他就把撞烂的机车、手机、跟他的拖鞋遗留在原地,人不知去向
警察到场后有用遗留下的机车车牌查到车主
用小电脑给我看了一下照片,应该就是肇事者本人没错
但警察今天(13日)最后一次通知,说到对方户籍地址(与事发地同县市)还是没人应门
六、问题:
1.虽然是抛锚但因为陆桥无路肩,所以我知道路边的白线是车道线
毫无疑问我们当下应该算是违停。
想请问如果先不考虑对方有肇逃,也不考虑我方也有人受伤
在内车道无车流也不是禁行机车的状况下
一台违停在车道上的静止车被后方机车撞上,我方占过半以上肇责的机会大吗
2.朋友(驾驶)的受伤,与其本身违停会有因果关系吗?
例如说因为驾驶违停,对方才会撞上驾驶及车子,所以受伤也是自己造成的,与对方无关
还是说各自为独立事件,对方也有未注意到的部分,才会撞上已经下车变成路人的驾驶
3.先假设就算我们违停占事故主因,但对方造成我方受伤却自行离去
当下虽然是有第三人(本人)可协助救护及报案,这样还有构成刑法肇事逃逸的要素吗?
4.警察跟我问完话后,并没有给我车祸事故处理联单
是因为一名当事人送医、且事发地不是居住地
朋友家属当下就决定转院回台北开刀
而另一名当事人又逃逸笔录尚未完成的关系
还是我只算是证人(或路人?)的关系,所以事故联单不用给我呢?
5.假设最坏的打算,因为事发地点凌晨车辆不多,对方自行选择离开
最后路倒在路边没人发现,失血过多死在路上,这样我们两人让车辆停在路中的举动
会构成过失致死吗?
由于我方保险应该算有保足,所以赔偿的问题不是最担心的
再加上会选择肇事逃逸的人,我想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若真的一块钱也要不到,朋友说那也只能认了
他现在只怕惹祸上身,所以才会有上面五点问题,希望各位解惑,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