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和房东陆续因为很多事情弄得不愉快
房东写了内容不实的存证信函要求我们立刻搬走
)(而且是请律师写的)
其实手上握有的证据都可以显示她存证信函内容不实
但是当初租约上载明
若因为租屋纠纷而引起诉讼
诉讼费和律师费皆由租方负责
问题:
当初签约没想到会变成这样
现在看到这条才觉得严重了
假设我们胜诉
所有费用仍然要我们支出?
我上网查了资讯
有看到这个条约是不平等互惠原则所以无效
但也有看到有房客真的赔了律师费的新闻
再看到民事法庭 一审二审不需要请律师 如果要请的话是对方自负
可是我们合约上写明了我方负责
研究了整晚....
房东很有钱 我...没钱><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