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外公最近过世/ 外婆已经不在
下面五个阿姨(内含1个我妈)+一个舅舅
我爸妈也过世/我独子
外公留下1栋房子+300万邮局存款
房子预计过户给舅舅就不讨论
目前由舅妈委托办理
日前拿了一张邮政储金继承委托书请我授权她去办过户,但问了其他阿姨都说不知道钱的
事也没签到这单子
问题:
1.这种继承委托书是主张她能够行使什么?
应该不行直接把我那份提领走!?
2.爬文爬到,可以由孙子代位继承小孩的应继分也就是说我会继承到我妈妈那一份,那比
例上是等同于其他阿姨舅舅吗?
3.假设某阿姨已经过世,但配偶还在,外公的遗产是由阿姨配偶继承?还是阿姨子女?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