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近来某电信公司推出网络门市0月租方案
除了设定费300元外
该方案需另加运费200元(全家取货)~300元(宅配)
经询问,如同时申办2支门号
运费无法合并,也就是要400~600元
(另外如果是携码,可能还有其他费用产生,似乎无特别注明)
问题:
以一般大众所知的便利商店运费60元来说
该电信公司可说已经是超收不少费用
这部分我个人解读是电信公司内部的(高额)物流费用
可以接受就申办,不行就不要罢了
但无法合并运费这个似乎说不过去
查过消保法也没针对这部分说明
顶多看到
“促进商品或服务维持合理价格”
“促进商品或服务之公平交易”等
不晓得上述是否有更细部的法规吗?
不然很有规避法规、诱使消费的嫌疑@@”
先感谢各位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