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妨碍名誉被告

楼主: alice1231 (FAYE)   2020-01-12 22:37:23
事实经过:
本人前阵子开车行经某间店前的公共停车场,(那个停车场是开放空间,有多个店家使用
),但停完车后正要走去旁边的店家买饮料,结果店员就出来提醒我们停错,但因为个人
以前都是这么做也没有遇到任何麻烦,所以我就回店里质疑店员,但后来听到店家解释后
,我也马上离开有没有任何争执。(不过内心真的觉得店员对人的口气很差)
所以离开后我想到约半年前和同事吃过这间店,但真的口味不是很合,所以我当日就留言
,写到食物难吃及服务不佳。
目前知道对方要告我妨碍名誉,我这里也知道自己冲动做了不好不不得行为,也有通过电
话想和对方和解,但对方不愿意接受。 我这边该如何进行呢?
另外这件事情,有朋友告诉我,他把本人的FB还有照片等都设开放让人任意转载到爆料公
社里,另外还看到他想请人肉搜我的车牌及一些网友们的辱骂等等。
问题:
我这目前也采取妨害名誉(个资法)的告诉,另外是否还需要做什么呢? 谢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wim1990 (ADLAO)   2020-01-13 00:14:00
你还想做什么?
作者: vincentix (吠雯王)   2020-01-13 09:19:00
是讨论自白、法庭外言论跟因果关系是否中断吗
楼主: alice1231 (FAYE)   2020-01-13 10:15:00
抱歉,想补充的是目前店家不愿和解,我这边大概会收到什么惩处呢? 另外有哪些事情是必须准备的?第一次被告及告人,所以问题有点多,谢谢。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20-01-13 12:48:00
刑事上是一个不痛不痒的罪,基本上通常都得易科罚金,警察刑事纪录证明书(即俗称之“良民证”)上面也就不会有纪录了。民事上就看双方怎么举证了?
楼主: alice1231 (FAYE)   2020-01-13 13:00:00
民事部分,会需要再上简易庭还是?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20-01-13 16:50:00
内容可供公评的话你也可以坚持主张
楼主: alice1231 (FAYE)   2020-01-13 18:19:00
请问这种情况,确定会被判决的话,大概罚金约多少?
作者: zerodot (真想再去北海道*^_^*)   2020-01-13 21:33:00
个人感受属实~店家告的不太会成立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20-01-14 16:40:00
上次看一个案例很夸张,名嘴还用短信传给许多记者,最后就判拘役得易科罚金,就新台币六万以内。在美国妨碍名誉根本就不会处以刑事罪名,顶多是民事责任而已。妨碍名誉罪这种玩意是大陆法系的产物。言论自由权跟保障名誉权,如何权衡,还是争议不断。甚至都有人主张台湾应废除妨害名誉罪了。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20-01-14 17:27:00
你只要证明你的确在那边吃过 而且是个人感受然后只要你的评论纯粹是针对商品跟店家服务的评价且没有涉及人身攻击/辱骂 应该都不会成立
楼主: alice1231 (FAYE)   2020-01-14 19:48:00
半年前吃过,但要举证有点难了,可能要找证人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20-01-15 21:41:00
半年前吃跟现在什么关系,不要瞎扯一些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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