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
108/10/31晚间12时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有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未被破坏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有保险,我骨折还没治疗完,还没联络保险公司,对方不清楚。
五、事实经过:
两方均为机车,我方在路口回转时,有先停两秒并左右查看,对方疑似酒驾及超速但对方
直行,在离路口约30~40公尺的距离时,我见对方距离尚远,就回转到外侧车道,并将车
头转正。对方原本在内侧车道直行,见我转出来,就闪避到外侧车道,追撞我后车。双方
车辆均有倒地,对方手部擦伤出血和流鼻血,我方肩膀脱臼骨折及多处擦伤。对方倒地后
又起来牵车并骑了30公尺左右才折回来。事后做笔录时,员警表示因对方酒测、验血均稍
微超标,所以已移送公共危险罪。对方有提告我过失伤害,所以我也提 对方过失伤害。
(对方疑为职业军人)
初判表出来,我方为第一当事人,分析为“疑回转车未暂停或未看清来往车辆”,对方仅
为“疑为超速行驶”。现场图也只依照双方供述画,监视器画面对方为内侧车道蛇行至外
侧车道,现场图变成对方直行。
六、问题:
现场图部分,警察说有监视器画面,拍得很清楚,所以图片只是参考,真正判定是以监视
器为准。但是初判表并没有记载酒驾,有可能他酒驾没事了吗?他的部队会知道他酒驾吗
?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