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如何回应地政单位认为法院判决土地分割是违法的?

楼主: eigencat (来颗水果吧!!)   2019-10-25 09:48:31
事实经过:
甲乙两邻互占土地,因为地政单位划分有误,
经法院判决互占区域分割互换,甲方也当庭付钱买下土地互换后多占的部分。
等到法院判决下达后,甲方将此判决拿给地政单位,要地政执行两方土地分割互换,
但是地政指称,甲方土地是农地,乙方是建地,无法分割互换而拒绝执行。
地政单方面宣告这15天内不回应就视同失效。
想请教一下:
目前这样法院判决是没有效吗?
地政单位可以不依照法院判决执行吗?
有解决办法吗?
地政单位可以单方面宣称判决无效吗?
谢谢
问题: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Yyyyyy   2019-10-25 15:52:00
拿地政回文去问法院服务台或强制执行处吧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9-10-25 18:51:00
我论是农地有法令上无法分割的问题。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9-10-25 19:57:00
耕地没办法这样分割交换
作者: Jacoby2 (丞)   2019-10-25 22:03:00
地政应该是用农发16条第一款前项不办理,你分割完又因为分区不同,不能合并,导致耕地笔数增加。耕地房子是几年盖的?67年以前的话就去变更地目。个人看法,行不行就不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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