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 继承契约问题

楼主: cc50   2019-10-24 00:18:11
事实经过:
A收有甲、乙及丙地租金,
其中甲、乙地为A所有;丙地为C所有,但租金由A收取。
A的继承人有B和C,
A在生前立约,
目前所有的租金(未明确指出哪些地),
在A过世后全交由B继续收取,直到B往生。
该约有A、B、C都签名用印。
(因A的强势主导,C迫于无奈也签名用印)
最后A过世后,甲、乙地由B和C公同共有。
问题:
1. B收取A生前所有租金(甲、乙和丙地)持续到往生,是否能成立?
2. 因丙地为C所有,C欲主张A所指的所有租金应只能限于A生前持有的甲、乙地,
B仅能针对甲、乙地收取租金,是否违反约定?
3. C若将丙地停租或过户给D,该约是否就能失效? 或是有其他失效方法?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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