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在这发文,若有任何不周的地方请不吝指教,谢谢大家!
前情提要:因为我们家亲戚关系并不好,其中有个亲戚从我小时候每次看到我跟我弟(特
别是我)都不把我们当人看,
举凡:畜生、垃圾、狗杂种......等都骂过,以前爸妈要我们不要跟她计较,但发现这样让
她到寸进尺。
事发经过:回到问题,小妹从外面回家就看到他们把我们家客厅当自己家使用,因为是我
奶奶默许,所以自知无话可说。
在回家路上时一直想着找个牙签剔除牙中的菜渣,便开始找起牙签。怎知怎么找也找不到
,找的当下柜子的推门出轨了,正在修理的时候,那位亲戚便开始不停嚷嚷
她:回家了,回家了,有个疯女人在这边要怎么看电视。
这时我真无法忍受了,便回她
我:请妳不要自我介绍。
听完这句话她依然嚷嚷着疯子、癫子等词汇。
我:既然这样,那妳下次可以不要再来了,路上小心!
她:妳怎么可以对长辈不尊敬,没教养,疯婆子!
我:妳先对我不礼貌,我为什么要尊重妳!
她:就是要尊重长辈啦!妳这疯女人!
说完便开车离去。
问题:
这位亲戚我无法阻止她来我家,但是小妹不想每次都忍受这样的辱骂,相信这是不最后一
次发生。在这种状况下,请问下次发生这次的事情有办法成立公然侮辱吗?
小妹在此谢谢读到这的各位,也先感谢愿意帮忙的版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