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最后用完车时间7/16 18:30
7/17 8:30发现失窃并报案(A派出所)
8/3 机车寻回(B派出所)
基本上能拆的都被拆掉了,只剩引擎跟车身是原车
车行预估的维修费用超过五万块
当初七万多买的所以不会考虑维修
问题:
1.A派出所迟至7/23才开四联单,但其实B派出所员警跟我说7/17当天已经找到我的机车了
这个过程有申诉的机会吗?
2.B派出所说发现失窃车辆的地点有摄影机画面线索,我目前担心的是这个嫌疑犯有可能是
出来顶罪的,怕到时候求偿困难;失窃地点的话也是有监视器画面,A派出所跟我说会把监
视画面(社区住宅的监视器)调回去看,但到目前为止都没有消息。这方面会建议我自己调
阅画面再提供给B派出所吗?(前面要求开四联单被各种刁难对A派出所不太信任)
3.假设日后逮到犯人并提出民事赔偿的话,要请车行先给我估价单吗?机车需不需要保留下
来还是可以先卖掉?
4.承3 若是要先开估价单是否就尽量往上估,这台车虽然车龄五年但才骑7000公里
若是按折旧来计算赔偿金额这样根本大亏,但怎么举证只有骑7000公里又是另一回事..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