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我的住宅阳台要加盖采光罩隔热遮雨
经厂商介绍一包商,所以我也没有多家询价
传来盖了公司章的报价单是2万1
我认为在我预算内所以同意施工
完工后请款单传来是21万
反应后包商说是报价写错
我认为非恶意写错报价,
因为工程比我想像浩大
但金额超出我预算太多,
若当初报价正确我不会同意施工
沟通后包商说只算材料费,利润不算
我同意
后来包商改口只减2千尾数
问题:
如果之后真要走法院
我主张对方先前提议只支付材料费
双方胜算如何?
谢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