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我同时申请两家房贷
但其中一家却要求我 提供同住家人
每一个人的姓名 跟 身分证字号
另一家 则无此要求
然而 哥哥因他个人因素
拒绝提供他的身分证号码 给我
问题:
虽然我一定有办法查到 哥哥的身分证号码
但 如他已明确拒绝 我将他的身分证号码 提供给银行
我却照样提供给银行(银行表示不提供就不能申请)
我 或银行 会有违反个资法的问题吗?
如哥哥 或者 其他现在不知情 而被我提供个资的家人
事后可否要求银行 删除他们的个资?
如此会不会影响已批准下来的房贷?
银行仅得到我的同意 便索取并保存其他人的个资 不违法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