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使用者在PTT传播版权物,板主与站方责任

楼主: houseman1104 (长门房子人˙雷恩哈特)   2019-06-26 21:49:02
事实经过:
某位使用者在某看板发文,其文章内容含有台湾有代理之版权物
其分享之内容约占原作之1/4
然而
1.该看板对于版权物之规范围不得超过原作1/3
2.该看板版规有明文规定,若有违反中华民国法律者,依照一审判决酌情处理
在其他使用者检举后,板主依照1.判决无违规
然而以著作权法观之,由于该著作台湾已有代理,代理商有该著作之版权
所以理当是违反著作权法,但是因为还没被告所以也不适用2.的流程
问题:
1.如果代理商提告,看板板主与直属上级(小组长、群组长、站方)
是否应负管理不当之责任
2.如果1.的答案为是,然而看板板主与直属上级不是正式司法体系
要如何认定该行为是否侵犯著作权法?
这样想逻辑好像怪怪的?
3.如果1.的答案为否,那是否代表现行版规不用修改
有意见就请他们上法院告该使用者,板主群依照判决书执行即可?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talk5566 (脑子有洞)   2019-06-27 07:18:00
PTT去年三月有表示版权物授权各版主认定
楼主: houseman1104 (长门房子人˙雷恩哈特)   2019-06-27 08:54:00
那不就代表站方把责任甩给板主端,有事他们扛的概念?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