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奶奶生前承租一块土地盖房子,租金3年付1次,都有定时向地主缴租金。
后来爸爸继承,也一直依原来的租赁契约缴租金。
爸爸去年过世,房子由我跟我姊分别继承1/2。
又因为地主最近也过世了,经律师提点我去调土地誊本,才知道
土地现在由地主的三名子女继承。
律师同时也提醒我,誊本上面显示他们是分别共有,租金就要拆开给付,
如果有人不收,就要去法院提存,几人不收就去提存几人。
问题:
问题1:最近要缴租金了,但我姊说她现在不住那里,不愿意付1/2的租金。
我可以只付我的部分吗?
问题2:请问我是否可以缴给其中一人,让他们自己去分呢?
毕竟他们也没来跟我重打契约,契约上面还是原来那一位地主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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