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 车子自撞民宅 赔偿问题

楼主: devilwind   2019-06-21 10:56:45
一、车祸发生日期: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2019/04/28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驾驶无明显外伤,并坚持不就医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警及做笔录;驾驶车辆及我家之屋簷损毁严重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事后赔偿对方有找保险公司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事发当时,我的家人正坐在屋簷下,对方的车就毫无预警地冲入我家屋簷,真的是
差一点就撞到人了,不过对方并无明显刹车痕,驾驶下车也反反复复,一下子说闪
东西,一下说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撞过来了,酒测结果是无酒精反应。
事后我们是打算小事化无即可,也不打算刁难,所以只要求他们将撞坏的东西恢复
原状,看是要他们联络保险公司或是自己支付修复费用。
没错,从四月底到现在都还没修好,而且自始至终都是我们去联络他们,只有保险
公司的包商到现场拍照片而已,对此实在不太能理解,对于人身安全的住家修缮,
为何可以拖那么久,且完全感受不到积极的态度。
六、问题:
1.如果我们想要有积极动作,是否只能走支付命令、民事诉讼吗?
另外我们有什么细节是必须注意的吗,恳求各位先进指点,感恩。
2.另外这是过程中的一个问题,我们走过调解委员会,第一次只有保险公司到,但
还是没有结果,所以打算再开一次调解,但调解委员会却说,如果对方不会到,
你们就别再开了,想请问这个调解这个程序是可以拒绝的吗?
先感谢各位帮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对此,万分感谢看过文章的大家,真心希望这件事能快落幕,而且台风季快来了...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9-06-21 11:06:00
民事诉讼,调解要双方合意,可以不去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9-06-21 11:44:00
可以自己修再求偿 多半不会照赔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9-06-21 12:39:00
对方公职就诉讼,不怕没财产执行。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9-06-21 15:08:00
公务员好啊,没地方跑
作者: v3su   2019-06-21 16:45:00
记得公务人员退休法第十四条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9-06-21 22:12:00
楼上的退休法(含第十条),106年就废止了。新的公务人员退休资遣抚卹法第十条,退抚基金之收支保管运用应由专责单位进行投资…等等,跟本案无关
作者: v3su   2019-06-21 22:33:00
https://i.imgur.com/EXquiuO.jpghttps://i.imgur.com/QwyBRDH.jpghttps://i.imgur.com/5h4zZqT.jpg如真是如此,为何去年台电登山客火速办理退休不缴交罚锾,而是因为舆论压力,台电延后核准退休?改革前是一次性,改革后是年金,我去年就已经选择年金,如是申请年金,则没有铨叙部问题https://i.imgur.com/DQn2vn4.jpg上面这张是7/1 开始实施。前面几张是早已三读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9-06-21 22:52:00
台电又不适用公务人员退休资遣抚卹法…不知所云为何意…
作者: v3su   2019-06-21 22:56:00
纵使台电非公职,您所叙述却与公务人员退休差距过大
作者: ajax4444 (taiwanpost)   2019-06-22 00:07:00
肇事者态度是关键,保险公司是能拖就拖(策略之一)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9-06-22 00:38:00
肇事者都还现任公职…跳到退休法,引用废止法规…说别人差距过大…
作者: v3su   2019-06-22 05:05:00
先生,我真的不想跟您争辩,好懒。首先我引用的法条并非废止部份,就是第十条,我连法学网都直接截图。另外,我只提醒注意第十条,我有说肇事者如何吗?发问者只说肇事者是某地方公职职位,有说到现职吗?https://i.imgur.com/QhEkhOn.jpg请问我指的第十四条,怎么了吗?上方截图错误,重贴https://i.imgur.com/uhg94X3.jpg刚起床晃神,豆打成第十条,非常抱歉 Orzdevilwind,我建议您平日打电话去法院问诉讼辅导书记官,或是直接至法院亲自了解所有细项,您就可以知道届时是否能强制执行(有一个部份,纵使现在在职也不能强制执行,您去法院问自能有答案)
作者: spirit119 (精神分裂)   2019-06-22 05:40:00
如果是现职的话可以找民代去刁难啦 嘻嘻至少他会感受到压力
作者: v3su   2019-06-22 09:26:00
再更正,清晨太恍,是小姐。已传私信给原Po您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9-06-22 12:12:00
现职可以强执,不用担心
作者: v3su   2019-06-22 15:29:00
原po,您就照我说的去问,看现职在一种情况下可否强制执行,答案我私信给您了,您一打去法院执行署问便可知真的不要太相信网络信誓旦旦的答案,直接问法院,诉讼辅导书记官也有咨询这区块,您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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