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2019/04/28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驾驶无明显外伤,并坚持不就医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警及做笔录;驾驶车辆及我家之屋簷损毁严重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事后赔偿对方有找保险公司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事发当时,我的家人正坐在屋簷下,对方的车就毫无预警地冲入我家屋簷,真的是
差一点就撞到人了,不过对方并无明显刹车痕,驾驶下车也反反复复,一下子说闪
东西,一下说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撞过来了,酒测结果是无酒精反应。
事后我们是打算小事化无即可,也不打算刁难,所以只要求他们将撞坏的东西恢复
原状,看是要他们联络保险公司或是自己支付修复费用。
没错,从四月底到现在都还没修好,而且自始至终都是我们去联络他们,只有保险
公司的包商到现场拍照片而已,对此实在不太能理解,对于人身安全的住家修缮,
为何可以拖那么久,且完全感受不到积极的态度。
六、问题:
1.如果我们想要有积极动作,是否只能走支付命令、民事诉讼吗?
另外我们有什么细节是必须注意的吗,恳求各位先进指点,感恩。
2.另外这是过程中的一个问题,我们走过调解委员会,第一次只有保险公司到,但
还是没有结果,所以打算再开一次调解,但调解委员会却说,如果对方不会到,
你们就别再开了,想请问这个调解这个程序是可以拒绝的吗?
先感谢各位帮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对此,万分感谢看过文章的大家,真心希望这件事能快落幕,而且台风季快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