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108/02/18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有受伤 有验伤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有报警 做笔录 无破坏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我方有强制险 前后方不晓得
五、事实经过:
这是5台机车的事故
根据第2台车说法,他有先撞上第1台车,但他跑了。
第3台再追撞第2台,第4台追撞第3台,第5台追撞第4台后受伤。
初判表都写:车辆在同一车道行驶时,除超越前车外,后车与前车应保持随
时可以煞停之距离。
安全规则第94条第1项
六、问题:
现在第5台车(有受伤)声请了调解委员会,想请问依照初判表,跟第5台车我们会不会有肇
事责任,若无肇责我们有没有须要赔偿医药费或维修费跟对方和解,还是让对方自己去跟
我方保险公司请强制险就好了,目前还没送鉴定,对方也没跟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