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父亲有意要将房屋过户给我,
目前房子的土地现值约250万,
房屋的现值约40万。
问题:
因为这样的总值约290万元,若父亲先将房屋及土地1/2持分赠与母亲,
之后再由两位赠与给我,这样是不是就不用负担土地增值税及赠与税呢?
想请问这样的思维是正确的,还是有其他部分没有考虑到?
(如果近10年内没有卖房的需求)
另外这样操作会需要等待几年,或者可以等父亲持分给母亲后,
就可以很快去办理赠与呢?
这样会不会被认定是逃漏税?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