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上月因口角问题,引起对方不满而动粗,导致我脚骨折住院开刀(已开验伤单),
住院期间我回想他对我的动粗纪录,族繁不及备载,有一次他拿出菜刀威胁我,
当时还好有长辈阻止,这一次(骨折)算严重了,脚底骨折对我造成很多困扰以及不便。
但是父母念在他唸 ‘法律系’ 要考公职(怕他留有案底),要我原谅他,
也要我不能提告他,父母也怕我提告他后,他会危及到我未来的人身安全。
我已经不能再姑息他这种暴力倾向或心理变态了,决定要提出保护令,让他有个警惕。
问题:
1、考量到我未来的人身安全,我不提告他了(怕他留案底会抓狂),
只申请保护令,加害人是不是要搬离被害人住所?
但他的户籍是在A地,实际上他是跟我住在一起,所以加害人一定要搬离吗?
2、我提出申请保护令后,如果他没有对我施暴,他是不会留下案底吗?
3、上网爬文后,提出保护令,要跟加害人同一室共事...
我无法,他一靠近,我会失去理智,拚命逃跑,请问有别的方法可代替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