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因住家附近不便停车,我先生便在其他社区向住户租了一个地下停车位,因停车场离我们
家有一段距离所以通常我们会骑摩托车过去换汽车。
1月25日下午2点我们开车出去后未把摩托车牵到停车位上停好,而是停在停车位旁的柱子
后面,也就是停车格外,4点回来后发现摩托车已被上锁。
询问管理员后回复因我们违规所以把车上锁,如要开锁必须缴纳1000元罚金,我跟先生觉
得不合理所以到现在尚未开锁,只好走路回家。
保全说上锁前有在摩托车上贴违规单,大概是3点贴违规单,3点半就直接上锁。
补充:因我们的车位是直接向住户租赁而非管委会,所以并没有看过任何住户公约等等资
料。
另外,我先生有找过警察,但是他们表示无权处理。
问题:
请问管委会是否有权利把他人的车上锁?如果不行我们可否提 ?应该要找哪个单位?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