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 租屋提前解约问题

楼主: z375124 (z375124)   2019-01-27 21:04:33
事实经过:
租屋前没想过住在大马路边会很吵的问题...因此想提早解约
合约是签一年,半年缴一次,现在已经预先付清完了(从去年9/1到6/30)
租金一个月5500,押金5500
问题:
想请教依据我跟房东签的版本
第六条:乙方若不能续约承租时,甲方应于乙方迁空交还房屋后无息退还押租保证金。
第九条:契约期间内乙方若迁离他处时乙方不得向甲方请求租金偿还、迁移费
及其他任何名目的权利金,而应无条件将该房屋照原状还甲方,乙方不得异议。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在本契约有效期间内解约,必须在一个月前通知对方,
同时支付对方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方可解除契约。
例如:我欲在1/31告知房东2/28(还是算到3/3?)要退租,
需支付2月份租金作为赔偿的意思吗?另外的押金也不得退回?
那剩下的房租(3月~6月)会退还给我吗> <
先感谢各位帮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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