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8/11(前天)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肇事者脚部挫伤, 不确定他事后是否有去验伤
我无伤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警留记录, 对方当下口头表示愿意和解但是过了一天之后越想越不对劲决定不和解
警察通知我星期四晚上(大后天)去留记录
现场机车倒下有扶正 但位置没有移动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我方有保乙式险,对方不确定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我方经过社区内道路(无号志,非一般交通道路所以警察表示不处理)T字路口时要左转
左方视线被建筑物挡住,正前方有凸面镜, 乍看是没车所以低速驶入车道准备左转,
此时经过建筑物后发现左方有一辆机车从十公尺以外驶来,
因此立刻煞车停止,等待机车从前方空隙绕过
之后眼见此机车骑士并没有看到我的车子,甚至转头看身边侧面建筑物
再转头看向我的时候也反应不及踩煞车了
整个人连车垂直扑倒在我左前轮引擎盖上
事后我的车引擎盖上有一道小掉漆,铝圈上有小摩擦
对方机车有刮痕,以及他膝盖上有瘀青
事后他有说他因为上坡要加速所以没看到我有加速一段
目前我方的行车记录器已经被洗掉 最接近的社区入口监视器只拍到一点点
还在尝试找找看机车那侧路上的监视器
目前机车骑士表示不愿和解,求偿一万多
我认为我已经善尽责任且遵守交通规则,不幸被撞还被求偿
六.问题:
如果继续下去,警察不处理的话应该有机会会走民事跟刑事案件
但因为事故发生在社区内,一般交通守则只能当参考用,因此不太确定法院是否会判我
有过失伤害
a.假若在我开始左转前
1)发现对方是能出现在镜子边边上,可能是我看不到或没看到
2)对方当时还没驶入镜子射程内
我都有可能会被告过失伤害/民事损害赔偿成立吗?
我是否能主张对方能趴在我的引擎盖上没被往后弹表示我车子确实静止,因此我并非
应注意而未注意?或者主张我确实在镜中没看到对方?
(引擎盖有被刮伤但现场被些微破坏,而且不确定是否能找到证人)
b.另外假如我反告对方民法第193条第1项:“不法侵害他人之身体或健康者,对于
被害人因此丧失或减少劳动能力或增加生活上之需要时,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是否有机会成立?
这几天心情非常沮丧因为觉得根本是自己被别人撞了还要赔偿非常郁郁寡欢
c.应该如何应对呢?查了一下似乎是对方主张我有过失我就必须自己提证据证明清白,
否则会优先认定我有过失伤害罪?对方验伤后夸大伤势加大求偿金要怎么办?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