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侵犯著作权法案件请益

楼主: bdodo940529 (Summersmile)   2018-08-13 17:46:18
事实经过:
7月中到台中某风景区玩,用手机拍摄店内一角的布置,但布置中含有店家的设计商品
如杯子、手册、提袋等商品。照片也中有拍到一些商品上的图案,
之后,我将那张照片放上个人粉丝团,当作封面照片,
但动机纯粹因为觉得那样的摆饰和光线很美,
粉丝团的内容并非商品贩售,也无营利目的,只是纯个人工作记事,
但在今天收到台中分局侦查组的通知书,需到案做笔录。
这是我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情,所以有点慌张,请版上大家帮忙回答
谢谢!!
问题:
1.请问这样有触犯著作权法吗?
2.请问做完笔录,送侦查庭后,可能会被起诉或罚款吗?
3.若检方不起诉,那民事部分还需赔偿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