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办公处所偷录音

楼主: kidting (婷)   2018-07-20 05:38:57
事实经过:
警察A在执勤处所(非值班台亦非值班台内办公处所)柜子上方放置个人手机偷录其他同
事间的谈话,后来意外被同事B发现该手机。
1.该执勤处所是有门窗的密闭处所,通常安排两位警察执勤,门窗通常都是紧闭的,除非
有民众洽询才会打开。
2.警察A有承认他偷录音,但对于录音的理由非常牵强,说是要录另一名警察C是否有说他
坏话,但该警察C于手机发生当天并未上班,且与该警察A关系极为良好。
3.警察A亦有坦承他有偷录音,且已经持续一星期以上。
问题:
想询问有关上面这样子的状况,除B(已提告)之外被录音到的同事是否可以对A提出告诉
?这样的情况有符合构成妨害秘密罪吗?
PS.办公处所是否属于非公开的处所呢?寻找法务部的相关函释好像找不太到,麻烦大家
协助讨论一下了^_^感谢!
先感谢各位帮忙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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