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被客人丢东西

楼主: Cyrene (高瘦宅)   2018-06-04 16:54:54
事实经过:
大家好
本身是服务业,
今天11点多有位顾客来买甜甜圈,
他没有拿发票就走了,
于是我大声询问先生不用发票吗?
他转身回来大骂我,说我服务态度很差,
说我在不爽什么,我回复他我没有不爽,
我只是询问他需不需要发票,
他还是很生气,还大喊要我们主管出来。
后来他就用甜甜圈往我脸上砸。
后来有见义勇为的先生与他争论并压制他,
我们正职报警,也到警局备案了。
警察说我半年内可以提告,
但家人不希望我提告怕被报复,
现在很犹豫......
问题:
想请问如果要提告是是公然侮辱?妨害名誉?
因为没有明显的外伤只是有受到惊吓,
这样 的成吗?
先感谢各位帮忙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8-06-04 16:58:00
版规公然侮辱,但你不用管罪名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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