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去年收到一张他字案刑事传票
去开庭才发现有人冒用我的名字在脸书上谩骂
我问了检察官为何找我
他一副态度轻藐,只因为“同名同姓”
扰民就算了,还要我当庭认罪
这是在冲业绩的意思吗?
当下我也有跟检查官抗议
这种东西不该先查证吗?
举证是起诉后的事
事隔半年
想说没事了
结果寄来了简易判决处刑书
这半年来
完全没有警察来我家调查
可是处刑书内居然说有查阅资料38页
这根本针对我的名字做调查
对于犯罪事实的证据一个都没有
更可笑的是处刑书内说的犯罪事实
于同年13至14日早上期间某时,在不祥处所
时间不祥、地点不祥
好比
某甲为惯犯,伪造了某乙的车牌
检察官起诉某乙后
犯案时间?
不祥
犯案地点?
不祥
为何起诉某乙
我认得那车牌,某乙有一个
问题:
1. 针对简易判决处刑,声请开庭该怎么填写
2. 检察官没有对犯罪事实(电磁资料、IP)进行调查,法院上该怎么攻防
3. 检察官滥诉部分,该怎么控告渎职
4. 结案后,司法证明我无罪。可以申请国赔吗?(车马、工作损失、精神损害)